公开拍卖

企业车辆拍卖

发布时间: 2015-07-09 15:54 

******发布:2014年7月16日,我国发布《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和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》,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,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,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,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、处级800元、科级及以下500元,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完成改革。按照规定,车辆处置采用以下方式进行:

1.对取消的公务用车,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。

2.对取消的公务用车,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,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,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,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。

3.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,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。

4.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,避免国有资产流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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